刘家夹河浮桥工程延期运营建设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山东黄河河务局门户网站 时间:2021-2-5 来源:本站原创


鲁黄许可决〔2021〕8号


刘家夹河浮桥工程延期运营

建设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山东天运交通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0年12月21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刘家夹河浮桥延期运营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2020年10月31日前,你公司按要求完成了浮桥整治规范提升,并验收合格。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刘家夹河浮桥自建成以来为发展地方经济,方便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改善黄河两岸交通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基本同意延期运营。

二、根据《东营市东津黄河大桥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黄许可决〔2020〕55号)要求,刘家夹河浮桥延期运营截止时间为东营市东津黄河大桥通车后3个月。

三、浮桥运营不得影响黄河防洪工程,不得缩窄河道,你公司应根据河势变化情况及时增加浮舟数量和调整浮桥方向。

四、工程运行期间,你公司应严格遵守《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浮桥管理的相关规定,接受黄河河道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确保黄河防汛安全。

五、你公司应制定浮桥拆除方案,因黄河防汛、工程建设、水文测验、河道查勘等需要拆除时,应按要求拆除浮桥,并承担全部费用。

六、浮桥运行期间,你公司应按规定编制度汛方案,报黄河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七、浮桥运营期间,应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弃渣、排污;在浮桥运营过程中,对大型车辆特别是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设置限高杆和标识标志等措施限行或禁止通行;对浮桥及有关道路按规定设置防侧翻等安全设施。

八、你公司应对照浮桥整治规范提升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整治规范提升工作。

九、项目运营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你公司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联系人:马金涛  联系方式:0531-86987263)

山东黄河河务局

2021年1月7日


抄送:黄河河口管理局。


  山东黄河河务局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印发

编辑:田光 录入: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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