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网西干线穿越黄河、大清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山东黄河河务局门户网站 时间:2022-8-22 来源:本站原创

山东省西干线天然气有限公司:

黄委于2021年12月28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山东管网西干线穿越黄河、大清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黄委组织召开会议,对山东管网西干线项目穿越黄河、穿越大清河防洪评价报告及穿越黄河工程影响艾山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你单位根据审查会提出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2年2月25日提交了修改后的报告,黄委根据修改后的报告形成了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同意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出具山东管网西干线穿越黄河、大清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建设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送山东黄河河务局备案。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三十日前,你单位应将有关竣工资料报送山东黄河河务局,经山东黄河河务局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建设项目应在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须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联系人:程征,电话:0371-66022246

附件:1.山东管网西干线项目穿越黄河暨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山东管网西干线项目穿越黄河工程影响艾山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3.山东管网西干线项目穿越大清河暨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黄委

2022年3月4日


附件1


2021年12月29日,黄河水利委员会在郑州组织召开山东管网西干线项目穿越黄河暨防洪评价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和黄委政法局、运管局、防御局、山东黄河河务局,以及山东省西干线天然气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审查组听取了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和《山东管网西干线项目穿越黄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的汇报,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1.山东管网西干线项目穿越黄河的建设,对完善山东省输气管网、保障输气安全稳定供应具有积极意义,同意项目建设。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天然气管道穿越黄河位置。左岸为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孙道口村西侧,右岸为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大站西村西侧,相应左岸大堤桩号为28+805,右岸于长平滩区停山头处出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左岸1钻入土点中心点坐标为X=4012751.172、Y=39435100.562(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同);右岸50年后淹没边界线外入土点中心点坐标为X=4011271.137、Y=39437604.771;两钻连头坑中心点坐标为X=4011903.5666,Y=39436603.6956。

3.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管道工程采用爬越方式通过左岸黄河大堤,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黄河主河槽和右岸滩地。河道内共设2钻,其中主河槽穿越1钻,右岸滩地穿越1钻。左岸入土点距现状临河堤脚垂线距离49米,穿越主河槽水平长度1788米;右岸1钻穿越滩地水平长度为1259米,出土点位于50年后淹没边界线外30.77米。管道穿越河道水平总长度为2918米,滩地内两钻搭接处埋深9.8米。管道工程采用定向钻一次穿越旧金堤堤防,穿越段水平长度为725.2米。定向钻入土点距旧金堤靠近黄河大堤侧堤脚线外480米,坐标为X=4013410.120、Y=39434688.870,穿堤处管道顶部高程位于旧金堤地面以下30~31.2米。

4.管道穿越黄河处设防流量为11000立方米每秒,穿越断面现状2021年设防水位为44.29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考虑河道淤积,2073年设防水位为48.70米。

5.爬越左岸黄河大堤堤顶处管道应在2073年设计堤顶高程51.20米以上敷设,覆土后堤顶高程为54.80米,堤顶纵向平台长40米,以1:100纵坡与现有堤顶平顺连接;左岸淤背区应加高至2073年设计高程46.70米,敷设管道后淤背区顶高程为49.51米,淤背区顺大堤方向平台长度为40米,以1:10纵坡与现有淤背区平顺连接。

6.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冲刷计算成果。管道穿越处主河槽最大冲刷水深28.10米,相应最低冲刷线高程为16.19米;滩地最大冲刷水深12.63米,相应最低冲刷线高程为31.66米。

7.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综合评价结论及减轻和消除影响的措施。在施工期及运行后5年需对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河势、防洪工程进行观测,观测和分析成果经山东河务局审核后报送黄委。管道上下游影响范围内堤防等防洪补救措施、冲刷线以上管道防护措施、爬越堤防段方案、黄屯管理段管理房拆除重建需做专项设计,并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在管道爬越堤防处及两岸丁口控导工程处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黄河河道管理部门监控系统。工程施工期间,应接受黄河河道管理部门对施工方案的监督管理。管线投产后三年内进行安全检验,检验结果报河道管理部门。管道建设及运行管理应服从黄河河道管理部门要求。为保证黄河防洪与水资源安全,两岸设置截断阀室是必要的。

8.管道设计使用年限为30年,使用期满后,运行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封堵或拆除,并承担相关费用;确需延期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9.项目建设涉及的济平干渠等其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10.管道工程建设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安排送山东河务局备案。施工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情况和施工期防汛措施。

11.建设期间,应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弃浆;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除出河道,对滩区埋管及时回填,恢复河道原貌。

12.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接受项目所在地各级黄河河道管理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附件2


2022年1月5日,黄河水利委员会在郑州组织召开了《山东管网西干线项目穿越黄河工程影响艾山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水文评价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黄委政法局、防御局,黄委水文局和特邀专家,山东省西干线天然气有限公司,黄委山东水文水资源局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审查组听取了工程基本情况介绍和《水文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1.艾山水文站位于聊城市东阿县铜城镇艾山村,设立于1950年4月,距黄河入海口386公里,集水面积74.9万平方公里,是国家基本水文站、大河控制站。该站承担着向国家防总、黄河防总、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省各级防汛部门的报汛任务,在黄河下游防洪防凌、水资源管理与调度、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2.山东管网西干线项目穿越黄河工程位于艾山水文站上游3.85公里、南桥水位站下游8.31公里,工程上下游分别布设有王道口、艾山等河道断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开展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是必要的。

3.基本同意《水文评价报告》提出的分析评价结论。工程建设及运营期对艾山水文站泥沙监测有一定影响,对南桥水位站无影响;工程运营对王道口、艾山等河道断面监测有一定影响。

4.基本同意《水文评价报告》提出的补救措施。

5.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水文评价报告》提出的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消除或减轻工程建设对水文监测的影响。

6.在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中,若出现未预见因素对水文监测产生的影响,建设及运营管理单位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7.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单位应接受黄河水文管理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附件3


2021年12月29日,黄河水利委员会在郑州组织召开山东管网西干线项目穿越大清河暨防洪评价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和黄委政法局、运管局、防御局、山东黄河河务局,以及山东省西干线天然气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审查组听取了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和《山东管网西干线项目穿越大清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的汇报,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1.山东管网西干线项目穿越大清河的建设,对完善山东省输气管网、保障输气安全稳定供应具有积极意义,同意项目建设。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天然气管道穿越大清河位置,左岸为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杜尧洼村东侧,右岸为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单楼村西侧。相应左、右岸大堤桩号分别为83+630、15+120。定向钻穿越左岸滩地出土点中心点坐标为X=3977058.07,Y=39439474.01(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同);右岸滩地入土点中心点坐标为X=3978081.65,Y=39439841.67。

3.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管道工程采用爬越方式通过左、右岸大堤,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主河槽和滩地。河道内共1钻,左岸出土点距现状堤脚59米,右岸入土点距现状堤脚33米,定向钻水平长度1088米。

4.管道穿越处大清河设防流量为7000立方米每秒,相应现状设防水位左岸为46.5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右岸为46.38米,河槽为46.44米。定向钻穿越段管道防洪标准按百年一遇设计,相应设计流量为10900立方米每秒,穿越断面处河槽相应水位为48.01米;爬堤段管道防洪标准按所在堤防的防洪标准,即设计流量为7000立方米每秒,相应设计水位左岸为46.50米,右岸为46.38米,河槽为46.44米,考虑大清河冲淤基本平衡,2073年设计水位与现状相同。

5.管道爬越堤防处2073年7000立方米每秒左岸设计堤顶高程为49.00m,右岸设计堤顶高程为47.98m。左岸现状堤顶高程为49.11m,右岸现状堤顶高程为48.21m,均高于设计堤顶高程,管道在现状堤顶高程上爬越。管道爬越后左岸堤顶高程为52.71m,右岸堤顶高程为51.81m,堤顶纵向平台长度40米,上、下游侧以1:100纵坡与现有堤顶平顺连接。

6.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冲刷计算成果。管道穿越处主河槽最大冲刷水深20.76米,相应最低冲刷线高程为27.25米;滩地最大冲刷水深15.61米,相应最低冲刷线高程为32.40米。

7.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综合评价结论及减轻和消除影响的措施。在施工期及运行后5年需对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河势、防洪工程进行观测,观测和分析成果经山东河务局审核后报送黄委。管道上下游影响范围内堤防等防洪补救措施、冲刷线以上管道防护措施、爬越堤防段方案需做专项设计,并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在管道爬越堤防处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黄河河道管理部门监控系统。为保证大清河防洪与水资源安全,两岸设置截断阀室是必要的。

8.管道设计使用年限为30年,使用期满后,运行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封堵或拆除,并承担相关费用;确需延期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9.管道运行期间,因大汶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设对管道造成影响,由管道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自行承担。

10.项目建设涉及的戴村坝水文站等其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11.管道工程建设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安排送山东河务局备案。施工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情况和施工期防汛措施。

12.建设期间,应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弃浆;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除出河道,恢复河道原貌。

13.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接受项目所在地各级黄河河道管理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抄送:山东黄河河务局、黄委水文局。

黄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印发



编辑:田光 录入: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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