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嘉宁燃气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1年6月1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东明县菜园集一号村台、二号村台中压天然气管道工程跨黄河大堤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我局于2021年6月2日组织审查会对《东明县菜园集一号村台、二号村台中压天然气管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你公司根据审查意见对工程建设方案及《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1年12月27日提交了修改后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出具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东明县菜园集一号村台、二号村台中压天然气管道工程,对改善当地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当地滩区居民用气,提高滩区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基本同意项目建设。
二、管道过黄河大堤右岸处桩号214+328,设防流量20000立方米每秒,考虑河道淤积2071年相应防洪水位为67.3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
三、基本同意管道工程采用爬越方式过黄河大堤及开挖敷设方式穿越滩区。管道管径为160毫米,钢套管直径271.1毫米,右岸设计堤顶高程为69.80米,堤顶处管道垫层底高程为71.36米,淤背区处管道垫层底高程为68.67米,管道上覆土1.5米。
四、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冲刷计算成果。主河槽处最大冲刷线高程为48.17米,滩地处最大冲刷线高程为56.94米。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所采用的技术标准、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评价结论等。管道爬越处堤防恢复等补救措施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后实施。
六、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按规定编制度汛(凌)方案,报黄河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施工期及运行后5年内需进行工程观测,观测和分析成果由菏泽黄河河务局审核后报我局;发现影响黄河防洪工程安全时,你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黄河防洪安全。
在管道爬越堤防处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黄河河道主管机关监控系统。
七、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应服从黄河河道主管机关防洪(凌)调度及工程规划与建设要求。当预报发生20年一遇以上洪水时,你公司应关闭大堤内外阀室,停止运行。管道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管道使用期满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拆除,并承担相关费用;确需延期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项目建设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权益,由你公司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九、项目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施工安排送菏泽黄河河务局备案。施工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和施工期防汛措施。
十、施工期间,应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倾倒垃圾,施工结束,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除出河道。
十一、施工及运行期间,你公司应接受项目所在地各级黄河河道主管机关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十二、本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为二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联系人:马金涛 联系方式:0531-86987263
山东黄河河务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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