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我局出具了《山东黄河河务局关于沧淄线黄河穿越段安全改造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鲁黄许可决〔2020〕1号),同意工程建设,并要求工程应在2年内开工建设。受国家政策调整及新冠疫情影响,工程未能按许可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开工建设。2022年5月6日,我局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沧淄线黄河穿越段安全改造工程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延期申请》(山东中油函〔2022〕01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经研究,同意工程延期,决定出具沧淄线黄河穿越段安全改造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准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依据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条规定及《山东黄河河务局关于沧淄线黄河穿越段安全改造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鲁黄许可决〔2020〕1号)的意见,你单位应于2022年12月4日前将沧淄线黄河穿越段安全改造工程施工安排送我局备案,超过时限须重新办理水行政许可手续。
联系人:马金涛 联系方式:0531-86987263
山东黄河河务局
2022年5月19日
编辑:田光 录入:无 审核: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