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法治共进 与宪法同行

——东明黄河河务局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小记

山东黄河河务局门户网站 时间:2024-12-9 来源:本站原创

本站12月9日讯   2024年12月4日,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东明黄河河务局紧扣“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宣传主题,全面部署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普法宣传 “宪”在开场

“您好,今天是国家宪法日,这是宪法宣传页,那边还有我们河务局设置的宣传点,您可以来看一下。”

12月4日一大早,东明黄河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国栋就带领普法人员来到了东明县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月普法现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法治小礼品。

在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开展普法活动(杨浩 摄)

“咱黄河部门也来宣传法律了?”

“是的,大爷,咱治河也得依法,您快来了解一下吧!”面对群众的惊讶,姚国栋这样说道。

在东明县法治宣传教育月启动现场,东明黄河河务局的宣传点引来来往群众的纷纷驻足。面对群众的咨询,普法人员耐心倾听,认真解答。普法人员在结合实际案例向群众深入讲解宪法的崇高地位以及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同时,用简单明了的语言,介绍了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以来,东明黄河依法治河取得的显著成果。

青春与法 “宪”在开讲

近年来,东明黄河河务局创新打造“青年+普法”模式,依托单位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成了30余人的普法小分队,在专职普法人员带领下,普法小分队深入沿黄社区、村庄、企业等场所开展普法活动,形成了普法人员搭台,青年干部职工唱戏的普法新格局。

12月4日当天,青年普法小分队以“尊法守法学法用法 做黄河有为好青年”为行动口号,在东明黄河法治文化场面向沿黄群众开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宪法知识讲座。

创新开展“青年+普法”模式 (高耸 摄)

“这宪法和其他法律有啥不一样啊?”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基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所有法律的老大,普通法律都得依据宪法制定呢。”面对沿黄群众所提出的问题,青年干部职工们妙语连珠,深入浅出,采用闲话家常、通俗易懂的方式一一进行解答。

“这帮年轻人说的不孬,我一下就听明白了。”对于青年干部职工的普法讲解,沿黄群众都是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青年+普法”模式,让青年干部职工们在普法中学法,即提高了青年干部职工的学法兴趣,又壮大了单位的普法宣传员队伍,收获了学法、普法两开花的双赢局面。

送“宪”上门 为企护航

“谁执法谁普法”、“普执并行”是水行政人员遵循额准则。

东明黄河水政监察人员作为东明黄河的执法主体,自然也是普法排头兵。在国家宪法日,该局水政监察大队普法人员与青年普法小分队兵分两路,开展了“送法进企业”宪法宣传活动。

在东明黄河河道采砂项目、G106东明黄河大桥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及东明黄河辖区内各浮桥,水政监察大队普法人员分别宣讲了我国宪法的制定历史、现行宪法的五次修订过程以及关于河道采砂、浮桥管理、涉河项目审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为相关企业送去了相关法律单行本。

在涉河项目企业开办法律讲座(姚士崇 摄)

“今天的普法宣传活动带来了许多与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我们增强了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企业管理者要做到依法经营,同时要多面向职工们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在“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中,相关企业负责人们纷纷这样表示。

国家宪法日的一系列活动为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拉开了序幕。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期间,东明黄河河务局将继续以增强法治观念,推动东明黄河沿黄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为宗旨,结合单位职能和法治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努力提升法治宣传质效。(杨浩  李永波)

编辑:田光 录入:李璐 审核: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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