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监管“共同体” 下好保护“一盘棋”

——邹平黄河河务局建立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平台纪实

山东黄河河务局门户网站 时间:2025-3-25 来源:本站原创

本站3月25日讯   在建的乐安大桥施工项目现场,来自黄河两岸的邹平、惠民黄河河务局的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观察着河道、河面、两岸情况,不时沟通交流。自2024年水行政联合执法平台建立以来,这样的联合巡查已成为常态。从“各扫门前雪”,到“劲往一处使”,两县河务局探索跨区域协同管河、治河,以整个流域为单位加强监管,有效破解了黄河左右岸治理难题。

跨部门联合,建立“河地共同体”

职能有区分,护河无边界。为深入贯彻落实“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战略要求,邹平黄河河务局主动借力、合力,与邹平市各职能单位就涉河问题开展合作。在禁渔期管理、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以及“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与“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搭建起“司法协作圈”和“联合执法圈”,圈圈相扣,确保依法治河不缺位、不移位。

图:对在建乐安大桥开展跨区域联合检查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2024年11月,邹平黄河河务局联合邹平市河长办牵头10家成员单位达成“黄河流域(邹平段)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实施意见”,至此,邹平黄河河务局水行政执法平台中与地方各部门联合的“河地共同体”已初具规模。

跨区域联动,建立“流域共同体”

九区黄河蜿蜒,将上下游、左右岸串联起来,这也决定了黄河保护工作不可能“独善其身”。

邹平黄河河务局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就发现了这一点,各县局的工作着眼点是本县域,但是沿黄百姓是流动的、黄河水是涛涛向前的,这意味着各河务局若标准不一、信息沟通不畅很容易对案件及时查处、水行政执法威信力产生影响。邹平黄河河务局以黄河(邹平段)为基点,由点成线、织线为网,串联起上下游、左右岸共5个县河务局,形成《关于建立黄河章丘至高青段跨区域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就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及联合案件评查工作形成一致意见,实现黄河保护步调一致、信息互通。日前,我局已开展联合采砂互查、联合安全检查等专项活动6次。

图:跨流域联合巡查

行政与司法衔接,畅通“流程共同体”

一件水行政执法案件涉及执法查处、立案到移送司法部门提起检察公益诉讼,最后由法院进行审判这三个环节、执法、检察与审判三家机关,各单位配合熟练、环节衔接流畅决定了黄河保护法能否“长牙带刺”、发挥应有的威慑力。

图:环境资源及多元审判会议

邹平黄河河务局在“流程共同体”的最佳模式上展开充分探索:在执法方面,与邹平市公安局建立了邹平黄河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挂牌成立滨州首个“黄河生态保护警务室”,确保“执法铁拳”坚实有力,在水事违法案件多发河段和敏感区域等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强化联合执法,共同维护良好河道监管秩序。在与公益诉讼协作方面,邹平黄河河务局与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每年6月定期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及多元治理联席会议,确保检察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黄河环境公益的保障坚实。在行刑衔接方面,探索形成司法执法衔接“直通车”机制,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建立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个案会商、对跨区域、难复杂、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及时启动督办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判、快执;与邹平市人民法院联合建立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本年度共审理6起涉河案件。2024年牵头成立《邹平黄河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有效解决了水行政执法领域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水行政执法平台的建立,是邹平黄河河务局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在依法治河、科学管河方面的创新实践。此平台的建设助力在黄河(邹平段)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联防联控联治执法合力。未来,邹平黄河河务局将继续秉持法治理念,深化水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筑牢黄河保护法治屏障,织牢织密黄河“监管网”。(文:周慧慧  图:傅健)

编辑:田光 录入:李璐 审核:陈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