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4月3日讯 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保护治理黄河的脚步从有法可依迈向循法而治。两年来,黄河保护法护航黄河高质量发展成效如何?且看东明黄河答卷。
法护黄河水更清
“全体起立,现在宣判……”
2023年6月,正值黄河保护法宣贯的关键时期,一起涉黄河非法采矿案在东明县人民法院正式宣判,成为黄河保护法实施后东明县涉黄河公益诉讼“第一案”。该案件入选山东省高院2023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开启了司法保障东明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图:与检察机关共同开展生态修复
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东明黄河河务局累计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9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其中,2024年度东明黄河河务局依据黄河保护法办理的辖区内某浮桥非法占用黄河河道岸线案件,实现了该局依据黄河保护法办理行政执法案件零的突破,坚决捍卫了黄河保护法权威,扩大了黄河保护法在东明黄河的知名度和威慑力。
“河道长、滩区大、人口多、执法难”是东明黄河河务局长期面临的执法环境,黄河保护法的实施为执法提供了新武器,法治的保障让黄河水更清、岸更宁。
法治赋能生态优
“重拳”清四乱,啃下“硬骨头”。东明黄河滩区是沿黄群众不可避免生产生活地带,近年来,河道内“四乱”问题凸显,严重影响了河道生态和行洪安全。
黄河保护法的实施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坚定了该局啃下“四乱”“硬骨头”的决心。对于“乱建”养殖场所的清理整治,群众的抵触情绪极大,依法清理“乱建”是摆在执法面前的一道难题。该局联合县河长办和沿黄各乡镇,深入黄河滩区,走村入户讲解政策,耐心疏导,争取群众理解,截至2023年底,清理“四乱”问题70余项,拆除违章建筑49处,有效改善了河道面貌。
图:夜间巡查执法
得益于黄河保护法的实施,该局打造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卷。2024年冬季,十万只大雁再次归来,到东明黄河越冬,群雁翔集黄河滩,飞舞盘旋,雁声阵阵,成为东明黄河最亮丽的生态名片。
协作共护河道安
如今,黄河的治理和保护靠“单打独斗”难以为继。按照黄河保护法的相关精神,该局与县公检法联合印发行刑衔接工作意见;与司法、水务、自然资源等九部门联合建立了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共筑东明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屏障。
图: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巡查
近两年来,该局把握黄河保护法实施契机,依托协作机制,整合河务、公安、林业等执法资源建成生态警务工作站,通过开展联合巡查获取涉森林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8条;加强与公检法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累计与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70余次,同时积极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协助检察机关对非法取土案件现场进行生态修复,有力震慑了各类涉河违法行为;通过一系列跨行业、跨区域联勤联动、联合执法,该局奏响了新时代“黄河大合唱”的法治交响。
普法甘霖润民心
如春风吹拂,似阳光普照。普法带来的内在变化,正在大河之畔悄然发生。在“八五”普法的号角声中,该局工作人员纷纷化身“普法先锋”,积极投入到黄河保护法宣贯工作中来。在人员密集的沿黄社区;在东明黄河法治文化广场;在东明县各中小学校园,该局宣贯黄河保护法的身影随处可见,普法人员以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阐释“听得进”的法理,切实增强公众对黄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意识,近两年来,东明黄河水事违法行为发生率呈明显下降趋势。
图:开展普法活动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共同抓好大保护 协同推进大治理”即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该局将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实施黄河保护法,在依法治河的新征程上昂首阔步、奋勇向前,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东明力量!(杨浩 李永波)
编辑:田光 录入:李璐 审核: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