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10月15日讯 秋日清晨,黄河梁山段堤防上,水行政执法车缓缓驶过。车窗外,堤坡平整,林木葱郁,河水在晨光里静静东流。
1946年,人民治黄的大幕在黄河两岸拉开。八十年后,这条曾经“三年两决口”的河流,早已换了模样。连续二十七年不断流,河道水质常年保持Ⅱ类水质。大河安澜的背后,是一代代治黄人的坚守,更是法治力量的托举。
梁山黄河河务局驻守黄河下游右岸,辖区内鲁豫两省河道交叉,滩区村庄密集,执法情况复杂。近年来,该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遵循,在水行政执法上持续发力,走出了一条“跨区联动、多方发力”的护河之路。
学法铸魂,练好执法基本功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实施的前提是懂法。
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该局第一时间把学法摆在首位,水政科负责人孙强是法学专业出身,他带着科室全体人员,建起多层次的学法体系。
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读法律条文,弄清立法背景,把握核心要义。水政监察大队是执法一线,他们建立晨会制度,每天学法;开设“夜校”课堂,设置情景模拟办案,让法律条文从纸面走进实践。

2024年7月,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有村民想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看护房。水政监察员孙程道平当场援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劝导。
“这些禁止性条款,我们反复模拟演练。真遇到事,处置起来就有底气。”孙程道平说。
学法,让执法人员从“敢执法”走向“会执法”。
多方聚力,织密执法一张网
黄河保护治理,从来不是河务部门一家的事。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现在黄河保护治理,不再是河务部门的‘独角戏’。”梁山黄河河务局局长李斌说。
2023年5月,该局以黄河保护法施行为契机,与公安、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执法难题。
2024年9月,步子迈得更大。梁山黄河河务局、梁山管理局联合梁山县公安局等十一家单位,建成黄河流域(梁山段)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平台,出台实施意见。公检法司、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握指成拳。

平台建起来,机制转起来。各成员单位采取“流动式”办公,定期与不定期结合,到黄河工程管理范围内巡河。无人机在空中盘旋,执法车在堤防道路上巡查,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
“过去涉河执法常遇到执行难。现在有了联合执法协作平台,多方合力,问题迎刃而解。”该局水政监察员李长江感慨道。
该局还与梁山县公检法司携手,构建起“行政执法+刑事打击+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司法协作圈。2021年11月,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在梁山揭牌,法庭设在黄河岸边,定时定点到沿黄乡镇村居巡回办案。山东黄河第一座黄河警务指挥中心也建在了梁山,实现了“一线接警,专业办理”。
跨省联动,啃下边界硬骨头
梁山黄河段有个特殊难题——鲁豫两省河道交叉。交叉河段,最容易出现执法盲区。这边的执法人员到了对岸,管辖权够不着;对岸的违法者瞅准空子,跟执法人员“打游击”。
破题的钥匙——跨省联动。
2025年9月17日,梁山黄河河务局联合梁山县河长制办公室、沿黄派出所、孙口水文站,与河南台前黄河河务局、台前县河长制办公室一道,对省际交叉河段的“飞地”开展巡查。巡查人员以“徒步巡查+实地核查”的方式,对省际堤防、河道、滩区拉网式排查,重点盯非法采砂、违规侵占河道、破坏堤防设施、倾倒垃圾等问题。

没过几天,该局又联合梁山县人民法院,与台前河务局、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孙口水文站携手,再一次开展省际交叉河段联合巡查执法。
2026年3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该局发起“鲁豫同心护黄河 普法巡查守安澜”省际联合普法宣传暨河道巡查活动,梁山管理局、孙口水文站、地方公检法、河长办及河南台前黄河河务局共同参与。
经过多次协商,两地明确了交叉河段联合巡查执法信息共享与通报制度,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两岸执法人员信息互通共享,联合行动,按执法程序查处。
“交叉河段是最容易出执法盲区的地方。现在建立了联防联控、信息共享机制,定期联合巡查,不仅打破了地域界限,更统一了执法标准。”孙强说。
联手出击,成效明显。近年来,该局联合台前河务局开展省际交叉河段巡查,查获2起跨省盗采河砂案。过去看到外省车辆在边界采砂,执法人员只能干着急;现在一个电话,对岸的同行立刻响应,让违法者无处遁形。
修复为先,建好生态疗伤地
执法不是终点,修复才是目的。
在路那里险工,有一片特殊的林地——黄河生态司法修复基地。2024年初春,这里迎来首场补植。梁山县法院法官与该局普法志愿者共同种下树苗。

“过去破坏生态只判罚金,现在必须亲手修复。”法官指着基地铭牌说。这片生态“疗伤区”,已成了环境司法的实体课堂。
该局还联合检察机关,建成公益诉讼基地示范点。梁山县检察院创新黄河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三个一”工作机制,在黄河岸边建起公益诉讼宣传廊,让过往群众在休闲中了解公益诉讼知识。
在黑虎庙管理段,立着一块黄花寺堵复合龙碑,记载着黄花寺决口的历史。2024年10月,梁山县人民法院在这里设立山东黄河流域首个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令”,明确禁止刻划、涂污、擅自迁移等十类破坏行为。
从生态修复到文化保护,司法的触角延伸到了黄河的每一个角落。
普法润心,种下法治金种子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真心拥护。
“现在在黄河大堤倾倒垃圾违法了啊!”听了普法志愿者李文韬的宣传后,一位村民恍然大悟。
两年来,该局创新普法形式,把“法言法语”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乡音土话”。
2025年3月21日,梁山县小路口镇岳那里大集,人头攒动。该局组织志愿者走进集市,不设固定摊位,采用流动宣传形式送法上门。志愿者们拿着宣传资料,耐心讲解黄河保护法内容和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

“只有流动宣传,受众数量才能达到最大化。”该局分管水行政工作的副局长嵇波说。
针对不同群体,该局打出普法“组合拳”。在中小学开展黄河保护法进课堂活动,从娃娃抓起;针对涉河项目,开展“送法进工地”,组织参建单位签订守法承诺书。黄河法治文化广场把法律知识与黄河风光融在一起,成了黄河国家风景道上的一处亮点。
集市里、摊位旁、社区中,关于黄河保护法的讨论声此起彼伏。法治护河的春风,在热闹的人间烟火气中,悄然飘向黄河两岸。
法治为盾,守护大河安澜
一组数据,见证着梁山黄河的法治力量。
黄河保护法施行三年来,该局开展日常河道巡查三百余次,专项执法检查三十一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十二起,河道“四乱”问题持续维持零增长。
把时间拉长到五年:日常巡查六百二十余次,总里程五万二千余公里,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二十二起,刑事案件一起,涉案价值四十余万元,涉案当事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协助地方政府完成黄河滩区村庄迁建,清除滩区搬迁后遗留的水生态环境问题三百八十项。
数字背后,是更深刻的变化。梁山黄河干部职工“遇事找法、遇事用法”,已经习惯用法治思维破解治黄难题。沿黄群众的法治意识也在提升,从“要我守法”变成“我要守法”。
站在黄河堤防远眺,堤平坡顺,生态林郁郁葱葱,河道之畔沙鸥翔集。一幅美丽的生态黄河画卷,尽收眼底。

人民治黄八十年,法治始终是最坚实的保障。梁山黄河河务局将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为遵循,以法为盾,守护大河安澜;以法为器,推动治黄工作高质量发展。
法治护河,永远在路上。(田玉俭 孙强 李长江)
编辑:田光 录入:徐文彪 审核: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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