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法黄河畔 收获安澜“果”

——写在梁山黄河河务局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

山东黄河河务局门户网站 时间:2024-5-16 来源:本站原创

本站5月16日讯   大河潮涌今又新,两岸法治花开香。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已经一年有余,这一年来,梁山黄河河务局立足主责主业,高擎法治利剑,加强协调联动,凝聚法治合力,持续护航梁山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巨轮行稳致远。

宣传引导,法治氛围浓

法之氛围,宣传先行。

为提升黄河保护法影响力,帮助沿黄群众以及其他社会人员快速、准确了解黄河保护法相关内网,该局以水政科、水政监察大队为主体成立黄河保护法宣传小组。他们在梁山县市民广场、沿黄集市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开展集中宣传,除了以往固定的发放宣传彩页、悬挂条幅等形式,还创新形式,组织职工拍摄视频Vlog、情景剧等并在公共场所循环播放,吸引了群众的眼球,纷纷驻足,收听收看。

禾禾与群众交流

学法者,学生不可少。根据中小学这一群体的特殊性,该局宣传小组量身打造地方特色课程,将黄河保护法引进课堂。安排普法志愿者身着山东黄河普法吉祥物“禾禾”玩偶服,寓教于乐,在课堂上互动提问,在欢声笑语中让同学们在45分钟的时间里懂得了黄河保护法出台的背景与意义,在校园内,掀起了一股学习黄河保护法,争做保护黄河小卫士的热潮

强化学习,执法底气足

打铁还需自身硬!黄河保护法作为第一部保护黄河的法律,是黄河水政行执法人员办理水行政执法案件,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准绳,因此,他们不仅要学懂弄通,在此基础上更要掌握熟练、做到实处。

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

在执法时如何快速准确掌握线索,理清案情,从黄河保护法中寻找到适用条文,高效办理案件,是该局要求水行政执法人员必备的基本功。为了帮助全体水行政执法人员快速具备此项能力,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水政科、水政监察大队依托晨会制度,化整为零,持续开展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循序渐进式的增强了每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据了解,通过每天学习一点,执法人员能较好的吸收相关知识,这样掌握的也更牢固,也避免了集中培训因时间紧导致的没有充分的时间来吸收理解,这样零散化的学习,由于授课量小,更有利于大家吸收化解。

学习研讨

除了在晨会上学习理论知识外,每隔一段时间还会根据前期所学知识设计模拟案件,培练一体,即达到了检验学习效果的目的,又锻炼了办理案件能力的目的,全面提升了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了他们的执法底气。

联勤联动,护河之路长

凝聚共识,携手护河,以黄河保护法为“媒”,该局持续扩大筑牢司法“朋友圈”,不断提升执法新效能。

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梁山黄河河务局笃定“走在前,开新局”的目标,凭借着“舍我其谁”的勇气,以黄河保护法实施为起点,奋力在执法、司法、监督、融合等方面寻求突破点,率先与梁山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生态和环境保护局等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建立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公益诉讼基地示范点,山东黄河第一座黄河警务指挥中心落户梁山黄河畔,实现了“专业接警,高效办理”,真正将预防、监督、教育、保护、打击等一系列职能快速串联起来。随着联勤联动的不断开展,该局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日趋完善,梁山黄河保护治理汇聚起了行业监管、行政执法、公检法司协作的工作合力。

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一年来,该局亮剑黄河保护法,依托公检法司协助机制,与相关部门联合巡查100余次,召开联席会议20余次,协调地方政府部门成功处理多起河道内历史遗留问题,河道内水事违法问题明显减少,生态保护、防汛保安、河道清障等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持续推动了梁山黄河河道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梁山黄河保护治理迈上新台阶。

极端天气巡查

黄河保护法这一法律“青”苗依然深植在梁山黄河畔沃土,在梁山黄河人的精心呵护上也必将长成参天大树,结出累累硕果。筑梦未来,梁山黄河人定将时刻充满激情,学好、普好,用好黄河保护法,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以法治之力,护大河安澜。(田玉俭  孙强)

编辑:田光 录入:李璐 审核: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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