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11月12日讯 11月7日,槐荫区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了《黄河流域(槐荫段)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黄河流域(槐荫段)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正式落地生效。
据悉,该《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健全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围绕黄河流域(槐荫段)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联席会商、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协同处置、信息通报、案件线索移送、联合培训、联合普法等制度,建立健全河长办、黄河河务、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处置、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园林绿化、交警管制及沿黄各街道办事处等涉河职能部门与“公、检、法、司”等司法部门在水行政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方面的协作机制,形成了“行政执法+刑事打击+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协同共治新格局,促进全面履职、密切配合、严格执法,以落实“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战略要求,形成保护合力,共同维护黄河流域(槐荫段)良好水事秩序。
今后,该局将认真贯彻《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深化业务交流,落实落细各项举措,推动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为新阶段黄河流域(槐荫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赵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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