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12月15日讯 12月13日,山东黄河河务局联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组织召开《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山东黄河河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存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立法四局、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黄委政法局、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河南黄河河务局等有关单位专家、学者,就条例的体例结构、技术规范及重点条款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崔存勇指出,条例是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组织召开立法论证会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方式,对推动黄河保护法落地、落细,助力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崔存勇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将党言党语完整、准确、全面变成法言法语;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作为依法治河管河的矢志追求;要坚持精准施策,全面梳理、总结论证会意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做好后续调研、修改、论证等相关工作,推动条例如期进行二次审议,力争早日出台。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有关同志参加会议。(刘寒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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