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10月31日讯 近日,山东黄河河务局印发《山东黄河河务局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以严密制度机制推进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提升黄河保护治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标志着该局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明确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办法》规定,除应急处置决策、水利建设项目、部门预算、干部人事、党建纪检、巡视巡察审计、后勤服务等特定事项外,所有需提请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审议决策的事项,均纳入审查范围,从源头预防决策风险,筑牢程序防线。
聚焦审查重点,严把“三道关口”。《办法》的核心在于对重大决策事项的权限、程序、内容三大关键环节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审查。严格把关决策事项是否与法定权限相符,决策草案的起草、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等环节是否履行到位,决策内容是否于法有据、公平公正。
规范审查流程,强化刚性约束。《办法》清晰界定了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审议。同时,鼓励运用技术手段推进“智慧审查”,依托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等平台强化要素自查,提升审查质效。
《办法》的施行是山东黄河河务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成果,对提升山东黄河保护治理能力、维护沿黄群众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办法》的全面落地实施,必将进一步推动山东黄河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为幸福河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刘寒寒)
编辑:田光 录入:徐文彪 审核: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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