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黄委党组印发的《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置建设与运行管理处。
一、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或授权指导监督流域省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直管水利工程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有关工作。
2.负责直管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造价管理。负责直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或授权承担水利建设质量考核相关工作。
3.指导流域省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山东黄河水利建设市场工程招标投标、合同履约等市场活动监管工作。
4.负责局主持验收项目的验收组织工作。
5.指导流域省内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有关工作,负责直管河道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流域省内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直管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
6.指导流域省内水库大坝、水闸安全鉴定和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工作,负责组织直管水闸安全鉴定和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工作。指导流域省内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负责直管堤防、河道工程、水闸的除险加固。
7.指导流域省内农村水利、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
8.负责直管河道防洪补救工程技术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生物防护体系建设。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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