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拟订山东局人才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并实施,组织指导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负责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3、负责局管各级领导班子及局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承办局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评聘、考核、管理和人才资源的配置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
6、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全局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局属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7、负责局管干部、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职工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管理工作。
8、负责干部人事、工资、劳动工资、教育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山东局表彰奖励工作。
9、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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