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各地各部门围绕“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这一主题,加大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守护母亲河实践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法乃公器,民为邦本”;“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些嘉言懿行,都在告诉我们,要以法治之力守护好母亲河,全面加强保护治理,让母亲河永葆生机,为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大江大河,需要专门的法治保障。长江和黄河流域是独特而完整的复杂巨型系统,一般性的涉水法律,或者涉及流域局部、单项的法律法规无法妥善处理流域保护治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问题,急需专门的流域综合立法,全面指导、统筹协调流域管理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这种情况下,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应运而生。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2022年10月30日,我国第二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反映了江河治理在制度、观念和策略等各方面的全要素转变,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的需要,是全面推进国家“江河战略”法治化的生动实践。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关键在于执行。长江保护法施行两年多来,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黄河保护法以水为核心、河为纽带、流域为基础,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更加注重保护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黄河流域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为导向,明确了一系列针对性、保障性、约束性的制度措施。下一步,贯彻落实好黄河保护法要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用力。要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加大宣传和普法力度,让黄河保护法“家喻户晓”。要全面梳理黄河保护法规定的新制度新措施,按照衔接有序、协调统一的要求,扎实做好配套制度建设。要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上发力,扎实做好规划编制、水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和防洪安全保障等工作,不断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建好用好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水行政执法机制,严格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让黄河保护法切实“落地生威”。
大江大河之安澜,需要坚实的法治保障。我们要用好保护中华民族母亲河的良法、促进发展的善法、造福人民的好法,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让母亲河永葆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