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切实加强黄河流域河湖管理保护,强化河湖监管执法,严格查处各类涉河湖水事违法行为,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设立河湖管理违法问题公众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公众拨打电话监督举报。
一、违法问题种类
1.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2.违法利用、占用黄河流域河道、湖泊水域和岸线;
3.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工程设施,降低行洪和调蓄能力或者缩小水域面积,未建设等效替代工程或者采取其他功能补救措施;
4.侵占黄河备用入海流路;
5.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
6.从事河道非法采砂活动;
7.其他涉河湖违法行为。
二、举报范围
山东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河湖管理范围。
三、举报电话及受理时间
黄河水利委员会举报电话:0371-66024038
黄河水利委员会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山东河务局举报电话:0371-66024038
山东河务局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截止日期:2023年11月30日
四、有关要求
1.举报时,请如实提供问题信息,尽量详细描述问题情况,以便处理。
2.请据实举报,并使用文明用语。
3.提倡实名举报。
编辑:田光 录入:无 审核: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