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山东段)质量管理,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按照《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水监督〔2021〕335号)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办建设〔2022〕280号)等文件要求,现对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山东段)建设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进行公开、公示。
质量监督及农民工工资维权电话:0531-86987469。
2023年5月5日
编辑:田光 录入:无 审核:无为加强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山东段)质量管理,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按照《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水监督〔2021〕335号)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办建设〔2022〕280号)等文件要求,现对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山东段)建设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进行公开、公示。
质量监督及农民工工资维权电话:0531-86987469。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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