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惠民县黄河引黄涵闸改建工程及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地面附属物处理、临时用地复垦项目(项目编号:SDLXD2023-58)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惠民县黄河引黄涵闸改建工程及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征地移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惠民县黄河引黄涵闸改建工程及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地面附属物处理、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共计需进行地面附属物处理164.57亩,其中材树126.11亩,果树38.46亩。征用土地复垦396.91亩。其中挖地389.34亩,压地7.57亩。
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估算价627万元。
工期: 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水利专业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7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查询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日以后;查询范围至少涵盖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1.8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于2023年10月23日至 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济南市历下区运署街16号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407室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⑤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⑥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⑦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以投标人为单位留存1份复印件,投标人将全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9:30,地点为济南市历下区运署街16号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黄河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民县黄河引黄涵闸改建工程及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征地移民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543-536412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0531-86987627
编辑:田光 录入:徐文彪 审核: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