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河下游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山东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顺利完成。
黄河下游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是国务院批复的《黄河流域防洪规划》中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险工改建、控导加固、控导工程新续建、堤沟河治理等,实施该项目对补黄河宽河道河势控制难、部分控导工程标准低、河口治理滞后等短板,提高黄河下游防洪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项目可研报告报水利部审查前必须完成的前置条件。黄河下游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山东段)共涉及23个县区,需相关县区政府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程序多、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黄委确定的时间节点上报水利部,山东黄河河务局主要负责同志重点部署,重点调度,规计处在协调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基础上,与各市局及相关县区局密切协作,主要负责人靠上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积极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协调,强力推动,攻坚克难,全面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由相关县(区)政府按时出具正式意见,顺利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置条件办理。
下一步,山东黄河河务局将按照黄委总体部署,积极推进项目各项前置条件办理,为项目尽早立项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