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黄河下游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山东段)停建令

山东黄河河务局门户网站 时间:2019-2-14 来源:本站原创

       黄河下游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是国务院批复的《黄河流域防洪规划》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险工改建、控导加固、控导工程新续建、堤沟河治理等,实施该项目对补黄河宽河道河势控制难、部分控导工程标准低、河口治理滞后等短板,提高黄河下游防洪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在黄委领导下,有关各方协调配合,努力推动,可研报告已经黄委初审。为确保黄河下游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山东段)顺利实施,省局领导重点部署,积极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协调,努力推动有关工作。

       按照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第七条规定“实物调查工作开始前,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布通告,禁止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并对实物调查工作作出安排”。2019年1月25日我局以鲁黄规计〔2019〕5号文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提出“关于发布《禁止在黄河下游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的请示”(以下简称《通告》)。元月30日,规计处就有关情况向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进行了专题汇报,进一步沟通协调,得到省政府办公厅的大力支持,省政府于2019年2月1日正式发布《通告》。

       该《通告》的发布,标志着项目前期工作进入新阶段,为工程移民调查工作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有力推动了黄河下游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进程。


编辑: 录入: 审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