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日前,黄委制发全委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通过柔性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不服水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案件,让争议化解更具温度与效率。
该案源于陕西村民王某某对陕西河务局所属某基层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以罚款过重为由向黄委申请行政复议。受理案件后,黄委复议工作人员全面梳理案情、查阅卷宗、走访调查并听取当事人意见。经查明,该案争议焦点为王某某采砂并非出于售卖营利目的,且案后主动配合整改,符合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因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成为化解本案争议的关键。
黄委并未局限于简单的“维持”或“撤销”决定,而是秉持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宗旨,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复议工作人员分头向双方释法明理、讲清政策,通过面对面沟通、拉家常式交流,为调解奠定基础。随后,黄委依据《行政复议法》主动搭建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在黄委复议机构主持下,双方本着互谅互让、解决实际问题的态度达成调解协议:将原处罚决定中的10万元罚款酌情调整为6万元,处罚决定其他内容不变。申请人王某某接受该结果并按期缴纳了罚款。
该案件是黄委首次以规范文书的形式,确认了行政复议调解的法律效力,让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刚性约束,也体会到执法的理性与温度,从而更主动地认错改错、尊法守法。黄委将以此为契机,完善行政复议调解机制,推动更多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让法治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王新建)
编辑:田光 录入:徐文彪 审核: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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