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水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实施

山东黄河河务局门户网站 时间:2026-7-28 来源:黄河网

本站讯 近日,《黄委水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印发,进一步理顺水行政许可事项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促进依法行政。

原《办法》自2018年印发实施以来,黄委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办法制度要求和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水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力维护了良好的黄河河道管理秩序和水事秩序。近年来,针对行政许可管理方面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黄委负责的水行政许可事项类型及许可承办部门职责分工、权限范围也作出了调整。为更好地总结体现近年来水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成效经验,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明确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机制措施,黄委组织开展了这次修订工作。

新修订印发的《办法》共五章二十七条,坚持职责法定、依法监管、加强协同的原则定位,明确了水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责任主体、监管单位及其职责分工,规定了八项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要求,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事中事后监管与涉企行政检查、督检考等工作的关系。

黄委水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是强化黄河流域治理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黄委作为流域管理机构面向社会的前沿和窗口,事关黄河流域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黄委有关负责实施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部门、单位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切实担负起监管主体职责,依法查处监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强化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支撑、保障和推进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和黄河水利事业的协调、持续、高质量发展。(张硕)

编辑:田光 录入:徐文彪 审核: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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