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关于开展2022年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检查的通知

山东黄河河务局门户网站 时间:2022-5-23 来源:本站原创

黄委政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水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专项检查的通知


委属有关单位,小浪底、万家寨水政监察支队:

为全面了解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黄委各级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实现水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更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研究,决定在全河开展2022年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各单位落实《黄河水利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黄政法〔2019〕303号)情况,以及执行《黄委水行政执法公示管理办法(试行)》《黄委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黄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管理办法(试行)》情况等。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1.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情况。主要包括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情况;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情况。

2.事前公开情况。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公开情况;编制、公开和动态调整《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等情况。

3.事中公示情况。主要包括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情况;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情况;开设政务服务窗口或者进入当地政务服务窗口的,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情况;制定或执行水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统一着装、佩戴执法标识等情况。

4.事后公开情况。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的执法决定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布情况。

5.建立制度和机制情况。主要包括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执法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等情况,以及执行情况。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1.文字记录情况。主要包括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案卷情况,是否符合《黄委系统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要求;利用黄委水事违法案件处置系统推进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情况,是否做到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一致;编制执法规范用语和使用情况。

2.音像记录情况。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情况;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情况;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衔接情况;对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全程音像记录情况;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音像记录情况;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以及询问室、听证室建设等情况。

3.记录归档情况。主要包括全过程记录的文字、音像资料归档情况;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情况。

4.发挥记录实效情况。主要包括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情况;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情况。

(三)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1.明确审核机构情况。主要包括法制审核工作机构设置情况;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和培训情况;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情况。

2.明确审核范围情况。主要包括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情况。

3.明确审核内容情况。主要包括法制审核工作机构从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人员、程序、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裁量基准、执法文书、移送司法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情况;对法制审核提出的存在问题研究处理情况。

4.明确审核责任情况。主要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等情况;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及追责情况。

(四)推行“三项制度”的组织保障情况

主要包括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典型案例、裁量基准、案卷评查、投诉举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宣传培训等情况;执法装备配备情况;经费保障情况。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包括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整改提升三个阶段,完成时间为10月31日前。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31日前)

委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对本级及下属各单位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各单位自查结束后,汇总形成专项检查自查报告、自查发现问题清单、典型经验做法清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统计表等(见附件),于7月31日前报政法局。

(二)监督检查阶段(8月31日前)

成立黄委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检查组,明确有关工作职责和要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检查有关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被监督检查的单位从全河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中随机抽取。

(三)整改提升阶段(10月31日前)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反馈各单位。各单位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完成整改。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将其作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质量和效果。

(二)总结典型经验。各单位要通过专项检查,及时发现、总结、宣传基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单位间的业务交流,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三)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遵守各地防疫规定;全面准确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反映问题,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不得参加与专项检查无关的活动。

联 系 人:程好进   

联系电话:0371-66024038

邮    箱:hwszjczd@163.com

附件:1.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样式)

2.自查发现问题清单(样式)

3.典型经验做法清单(样式)

4.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统计表(样式)

黄委政法局

                           2022年4月14日

编辑:田光 录入: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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