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地下水超采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设立水事违法行为公众举报电话及受理时间,欢迎社会公众拨打电话监督举报。具体如下:
一、受理电话
0531-86987260
二、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
三、举报范围
山东黄河河道管理范围
四、举报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主要包括: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用地下水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取用地下水、取水许可证逾期未及时延续等;
2、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用地下水。主要包括: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地下水取水量限制决定,未经批转擅自转让地下水取水权,地下水取水许可事项变更未履行批准手续,地下水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改变的等;
3、地下水取水工程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
编辑:田光 录入:无 审核: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