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10月23日讯 10月20日,《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立法论证会在济南召开,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良主持会议。
会上,山东黄河河务局一级巡视员谢军和山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宫钊分别介绍了黄河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保护条例起草情况。与会人员围绕保护条例涉及的焦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讨论,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谢军指出,保护条例是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2023年提请初次审议的立法项目。山东黄河河务局作为牵头起草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黄河保护法为基本遵循,年初即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立法领导小组,与省司法厅、省人大法工委共同组成立法起草小组,在广泛开展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召开座谈会25次、专题讨论会10次、联合修改6次、内部修改70余次,编制立法资料汇编1册53万字,实地走访调研18次,于10月完成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报省政府,立法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王良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从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永续发展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和考虑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聚民意、汇民生、得民心。
下一步,山东黄河河务局将与山东省司法厅、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协作配合,对论证会上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入研究、充分论证,有效吸纳合理化建议,切实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保护条例立法全过程,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崔建海,常委会副秘书长姚潜迅,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庆峰,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山东黄河河务局、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沿黄九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刘寒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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