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草案)》通过一审

山东黄河河务局门户网站 时间:2023-12-4 来源:来源

11月28日,《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草案)》通过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一审,山东黄河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赵银亮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作草案说明。

《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立法计划的一类项目。山东黄河河务局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与省司法厅、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迅速开展起草工作。11月13日,《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草案)》经省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提请审议。

草案共11章92条,重点对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防汛与工程安全、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范。对上位法已作明确规定的,不再作重复性规定,并将多年来在黄河保护方面的成熟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同时,对条件不成熟、仍需探索实践的制度机制作原则性规定,为今后改革留出制度设计空间。

下一步,山东河务局将结合审议情况,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调研、论证、修改等工作,推动其早日出台实施,为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审核:聂根华   拟稿:刘寒寒


编辑: 录入: 审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