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记者高敬)记者3日获悉,生态环境部等18家单位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工作,推动职能部门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出台意见,有利于推动职能部门更好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意见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牵头部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督办、加强督察问责和正向激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保障等7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
这位负责人表示,明责知责,是履职尽责的基础和前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具体事项繁多,有必要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牵头部门。意见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作出规定,并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将本部门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做到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能力有保障。
意见提出,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制度。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并将专题报告事项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地方有关职能部门每年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抄送上级主管部门、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等,有关情况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这位负责人说,意见强化了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领导责任,强化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切实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敢担当、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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