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对2022年度落实节水工作成效明显的济南、青岛、潍坊、威海、聊城等5个设区市进行督查激励,统筹利用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分别给予200万元奖励,目前奖励资金已经拨付到各市。
据悉,2022年,山东省水利厅成功争取将节水工作列为省级督查激励事项,并制定印发《山东省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成效督查激励实施办法》和督查激励评价指标标准,明确对评价得分前5名的设区市予以奖励。下一步,山东省水利厅将用足用好省督查激励政策,争取将督查激励范围由市级扩大到市县两级,协调省有关部门加大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各级工作积极性,激励带动全省节水工作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