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近日发布2023年度《山东省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显示,2023年山东属平水年份,全省总供水量为223.41亿立方米,跨流域调水量占总供水量28%。
《公报》主要包括降水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蓄水动态、供用水量、耗水量等,综合性反映年度内水资源情势。具体来看,2023年全省平均年降水量688.6毫米,比2022年偏少21.6%,比多年平均降水量偏多2.3%,属平水年份。2023年全省水资源总量为249.7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57.5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159.7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92.16亿立方米。2023年年末,全省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48.30亿立方米,比年初蓄水总量58.87亿立方米减少10.57亿立方米。
2023年,全省总供水量为223.41亿立方米。其中,当地地表水供水量占31.9%,跨流域调水量(引黄、引江)占28.0%,地下水供水量占31.8%,其他水源供水量占8.3%。海水直接利用量65.67亿立方米。全省总用水量为223.41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占57.3%、工业用水占15.0%、生活用水占19.6%、人工生态环境补水占8.1%。
近年来,山东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深入实施节水控水行动,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十四五”以来,全省用水总量基本保持平稳,每年控制在241.1亿立方米以内。日前,水利部发布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山东被评为优秀等级。(方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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