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下游防洪工程移民征迁实施存在问题及建议

山东黄河河务局门户网站 时间:2023-2-23 来源:本站原创

摘  要: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是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的前提条件,也是防洪工程建设的重要保证。目前,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设已进入收官阶段,通过对黄河东阿段防洪工程移民征迁实施工作的总结,从实物量变化、勘测定界、资金兑付、税费缴纳等方面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黄河;防洪工程;移民征迁

引言

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是防洪工程建设管理的前提条件,是防洪工程建设的重要保证,是防洪工程建设按照计划顺利实施的基础。在当前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大环境下,切实做好移民征迁工作,是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幸福河的关键一环。

1 项目概况

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东阿段)是国家批准开工建设的重点工程,自征地移民工作开展以来,在省局及东阿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局建设中心的通盘筹划、精心组织推进下,东阿县迁占办下沉一线,协调各方,形成推动征地移民工作的强大合力。参建各方密切配合,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征地移民工作有序推进。“十三五”防洪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完成投资7906.77万元,实际完成工程永久征地511.313亩、临时占地及复垦1142.1605亩、房屋拆除19123.7㎡、树株清除补偿96819株,为工程建设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笔者作为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东阿段)迁占办的一员,有幸参与到“十三五”移民征迁安置工作中,从工作中发现移民征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建议,希望对移民征迁工作的后续开展有所帮助。

2 存在问题及建议

2.1 建立实物量指标动态管理模式

黄河下游防洪工程项目包括堤防加固、控导续建和加固、堤防道路翻修等工程,这就需要占用工程建设用地,需要对地面附着物进行清理。地面附着物调查是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第一步基础工作,切实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从初步设计到开工建设相差年份较长,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的实物往往发生较大变化,例如树株,几年时间从小树生长为中树,或着数量因不可抗力因素减少等,均会出现初设实物量调查数据与复核赔付时数据不一致的现象,从而导致征地移民补偿投资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

建议:一是对实物量指标进行动态管理。在初设阶段调查的实物量,在赔付时按照实际再次进行复核测量,进而更新实物量指标,并按照新测实物量指标对群众进行赔付,避免群众产生不满情绪;二是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只有当地政府对移民迁占赔偿工作进行支持并加强监管,才能使安置工作正常进行。

2.2 细化房屋赔偿标准

2016年12月,山东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写《黄河下游防洪工程聊城市东阿县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规划专题报告》(以下简称《实施报告》)。《实施报告》中,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房屋赔偿按照房屋结构类别及用途进行划分,并没有依据房屋使用年限来进一步的细分。笔者在前期实物量调查过程中,曾经遇到过群众A与群众B的房屋结构同为砖混房,A的房屋建成只有一两年,而B的房屋则已建成十几年,按照补偿标准,A与B的房屋应按照相同标准进行赔付,这就会造成群众A有不满情绪产生。

建议:细化房屋赔偿标准。在原有按照房屋结构类别及用途划分赔偿标准的同时,充分考虑群众房屋的新旧程度,提高新房子赔偿标准,保障移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3 规范测绘定界程序

黄河下游防洪工程用地范围以施工设计图永久征收土地范围为依据确定。征地面积以迁占办委托的测绘单位打桩定界测设成果为基础,经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复核结果为准。在初设测绘阶段,测绘单位测量完成后进行打桩定界,因工程时间跨度长,定界桩丢失现象较多,边界较模糊,从而导致重复测绘,增加测绘费用。

建议:一是规范测绘定界程序,测绘单位要保证测绘完成后形成红线图的正确性,并通过卫星系统在每个打桩点进行标记,即使产生定界桩丢失现象,也能通过标记的打桩点准确的找到征收土地的边界;二是提高沿黄群众意识,迁占办要在沿黄村镇宣传防洪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加强群众对防洪工程的了解,做好沿黄群众思想工作,保障工程能够顺利实施。

2.4 建立资金兑付实时监管模式

当前,东阿县征地移民资金兑付方式为:由建设中心将资金拨付到县人民政府成立的迁占办,迁占办根据移民补偿协议及清单将资金赔付到乡镇财所,由乡镇财所兑付给村集体,最后由村集体将资金赔付给村民。这种资金兑付方式,兑付凭证都存放在乡镇财所及村委,迁占办无法监管资金是否赔付到位。

建议:确保征迁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截留截用。各级征迁实施机构要按照资金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资金使用和支付工作。建立资金兑付实时监管模式,研发资金流动系统,沿黄村镇财务部门将资金的流向实时输入系统,迁占办财务人员在看到资金发放到村民手中后,及时去乡镇及村委收集兑付资金原始记录进行扫描存档,以免发生资金截留现象。

2.5 提高移民群众搬迁意愿

黄河下游防洪工程永久占压范围为条带状分布,所涉及移民的耕地、房屋、地面附着物相对较少,往往采用本村靠后的方式安置。但当前村庄居民以老弱群体为主,对于搬迁持有顾虑,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交通问题。移民进行搬迁后,住址与田地之间的距离将会增加,增大了耕种的成本及难度,对于青壮年外出务工的家庭影响较大,移民群众搬迁意愿不强,移民工作推动困难。

建议: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征地移民办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国家有关政策,对政策进行充分的解释,取得群众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畅通移民信访工作渠道,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践证明,畅通群众申诉渠道对移民工作的开展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

2.6 加强沟通,确保林地面积统一

《实施报告》中规定,土地调查分类参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结合黄河下游的具体情况,土地一级分类共设4类,其中包含林地。林地面积是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依据。笔者所在的黄河东阿段,出现了测绘单位最终测绘的林地面积与林业部门所提供的面积不一致的情况。当时,国土局与林业局并不是一个单位,存在林地面积基础资料不一致的情况。当下,这两个单位已经合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信在今后的征地过程中,这种问题应该不会再出现。

2.7 提高税费缴纳标准

黄河下游防洪工程有关税费包括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失地保证金。《实施报告》中关于耕地开垦费的缴纳标准: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占用基本农田的,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收,占用一般耕地的,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计收”,黄河东阿段批复耕地开垦费为每亩1.75万元。2017年,山东省耕地开垦费标准提高至每亩15万元,并可根据耕地开垦的难易程度和异地购买补充耕地指标等情况适当调整金额。这就造成批复金额远远不够当地的赔偿标准,从而导致耕地开垦费无法缴纳,因此无法办理土地权证,导致耕地占用税、失地保证金也无法进行缴纳,从而无法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由于上述原因,群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实施报告》中关于耕地占用税是按照2008年1月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进行计税。2019年9月1日起,国家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法律第七条规定,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这与原批复中耕地占用税均按21.5元/m2计收有出入。

建议:一是提高税费缴纳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占补指标交易市场价格进行批复耕地开垦费,从而保证法律上的权属关系与实际征用土地相符;二是及时更新税费缴纳标准,按照国家最新文件对税费缴纳标准进行更新。

4 结语

黄河下游防洪工程项目的实施对黄河堤防的防洪安全具有较好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两岸沿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是防洪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关系社会稳定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今后,希望各迁占办要在长期的移民工作中增强创新意识,逐步探索新方法,以保证黄河防洪工程移民征迁工作顺利完成。(张涛  谢晓)

编辑:田光 录入: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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